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兰州旭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公告 |
2021年08月27日 16:00 |
在我局组织的药品监督检查中,发现兰州旭康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生产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暂停兰州旭康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的生产、销售。 特此公告。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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