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监局召开2021年全省药品质量安全风险会商暨药品监管培训会
2021年12月20日 15:00

12月15-16日,省药监局在兰州新区举办2021年全省药品质量安全风险会商暨药品生产经营监管培训会,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全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省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平荣出席会议,省药监局相关处及直属单位、各市州及兰州新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5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省药监局药品生产监管处、药品流通监管处、省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通报了2021年全省药品生产流通风险防控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与会单位结合工作职责,积极梳理药品监管风险因素,围绕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飞行检查、质量监督抽检、不良事件监测、网络交易监测、投诉举报办理和舆情监测等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交流,并就下一步如何采取风险防控措施进行了深入研讨。

杨平荣在对当前药品监管领域面临的风险挑战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针对大家交流提出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详细解答。杨平荣强调,一定要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精神,要从药品监管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认识高度,积极探索和研究科学有效的监管方法,结合风险会商达成的一致共识,重点从督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履行企业生产经营和药物警戒管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药品监督抽检在行政监督和管控风险中的支撑作用、信息化监管手段和评价性抽检方式的运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结果的评估等方面,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持续净化市场环境,切实保障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和公众用药安全。

会后,围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围绕GMP风险检查、药品流通环节的检查方法和技巧、药物警戒工作的开展等方面,邀请相关专家,对参会人员进行了为期一天半的专题培训。(药品生产监管处  供稿)





分享到:
浏览次数: